关于领取2017年第四批续期完成《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8
 

  区属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和《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京建科教〔2008〕275号)的文件精神,经审核,我区第四批共有119人通过考核。其中:(A类)主要负责人33人;(B类)项目负责人35人;(C类)专职安全员52人(名单见附件)。
  请名单上的各建筑业企业持本公司介绍信(介绍信请写明经办人,以及需领取人员的名单、类别)并加盖公司公章,经办人需携带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来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四层141-145窗口领取证书。
  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
  联系电话:52808286。
 
  海淀区住建委综合服务科
  2018年1月8日
 

第四批附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