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月报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22
 

  各有关单位: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区域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做好固定资产项目投资落地工作是保障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按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为动态把握我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确保项目投资尽早落地,我办决定对区域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月报制度。请贵单位对派专人负责项目月报工作,并于每月1日前将上月报表(后附)加盖单位(或部门)公章后报至区重大办,同时将月报表电子版本传真至重大办邮箱hdqzdb@163.com。如遇节假日,请提前安排好月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月报表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七日

  (联系人及电话:石晓云、赵子翰 62525743 传真:62523333)

附件:中知学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月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