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如果想安装电梯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7-05-10
 

  为了解决老旧楼房居民上下楼出行难问题,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其它其他9个委室联合下发《北京市2016年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相关规定内容为:一是明确试点范围,选取未列入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未设电梯的城镇4层以上住宅楼房作为增设电梯试点工程。每区选取一栋1990年前建成投入使用住宅楼房;二是资金来源,以房屋所有人自筹为主,财政补贴为辅。市财政按照加装电梯购置及安装费用的40%,且最高不超过24万元/台予以补贴;三是由产权单位或业主委员会等作为实施主体,负责增设电梯项目报建、资金筹集、组织实施等工作;四是试点项目所在在地街道办事处及社区组织在区社区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做好试点项目居民协调工作,动员鼓励居民按物权法要求,通过深入协商,就投资、管理和平衡业主利益,特别受影响较大业主的利益问题统一思想,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协议后,有序开展增设电梯的工作;五是简化建设流程,仅办理设计图纸审查及进行招投标等工作,不办理施工安全、质量监督手续。
  对于我市老旧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问题,目前该工作还处于试点阶段,且改造的原则为政府引导、业主自主、统筹兼顾,保障安全、简化手续、试点先行。鉴于老旧楼房增设电梯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政府、产权单位、业主等各方出资,业主自愿协商、签署书面协议,并要处理好加装电梯后所有归属、电梯运行后的维修保养及日常管理等问题。因此,对我区老旧楼房增设电梯改造工作,我们将根据我市增设电梯试点工作完成及出台的相应政策,引导小区业主委员会或产权单位按照程序有序开展好增设电梯各项工作,发挥属地街道、社区组织积极作用,做好我区老旧楼房增设电梯改造工作,解决居民上下楼出行难问题。